河源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最新情况公布!

2026-03-16 浏览次数 6

本文简介: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共有186所,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有7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有179所。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共186所) 源城区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东源县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和平县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龙川县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紫金县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连平县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江东新区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共有186所,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有7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有179所。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共186所)


源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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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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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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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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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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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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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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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是指哪些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是指“证照齐全”(“证”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且证照都在有效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包含成人培训或已注销的机构)。这些机构均已开立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处于“已合规”状态。总的说来,在“白名单”内的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符合国家信息化监管要求的合规机构,并不代表该机构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致家长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进一步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提醒各位家长:


1.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请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不盲目跟风、攀比,自觉**超标、超前等违规培训活动。


2.谨慎选择培训机构。请家长不要盲目跟风,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和实际需求,理性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报名前,家长也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有资质的机构名单及其相应证件信息,请不要选择无证机构。


3.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家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培训前要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修订版),认真查看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时理性不冲动,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非学科培训机构一次性缴费金额不得超5000元。请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购课程、签订合同、缴费消课。切勿直接向机构或教师个人转账缴费,防止“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


致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

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严厉打击校外培训违规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健康发展,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市教育局郑重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


1.如果您还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请尽快取得办学许可证,否则将面临按无证机构查处的风险。


2.如果您举办的培训机构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但未办理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与办学许可证不符,请尽快完善证照,我市将逐步清理,并对情节严重者进行查处。


3.如果您的培训机构虽证照齐全但未开通预收费监管账户并接受国家监管平台的信息化监管,请尽快完善证照并接受国家监管平台的监管,否则将因违反国家预收费资金监管要求被查处。


监督举报渠道



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畅通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渠道,如遇问题线索,可直接向机构所在县区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河源市校外培训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一览表




五一假期将近

省教育厅发布

《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提醒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提出相关要求
一起来看详情



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双减”政策落地实施以来,我省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绝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积极落实政策要求,主动配合监管,展示了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与企业担当。在此,真诚地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五一”假期将至,为继续巩固我省“双减”工作成果,为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假期,特向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一、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五一”假期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不得接受暑假期间学科类培训报名。


二、依法取得校外培训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管理,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在平台上进行售(订)课、消课等业务,统一接受国家监管。


三、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学习,依法依规开展培训。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各级教育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持续强化机构内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请各校外培训机构正确认识预收费用属性。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广东省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五、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预防为主,开展培训场所消防隐患排查,在“五一”假期对重点场所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今年广东省进入汛期早,暴雨来势迅猛,受暴雨洪水叠加效应影响,致灾风险高。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工作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应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学路上的安全工作,如路上有漫水的地方决不强行淌过,并教育学生不到池塘、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洪水及地质灾害地区游玩,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监管部门将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应立即停业整改,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自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无证办学的机构应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维护和谐教育生态。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让学生们健康快乐成长!


  广东省教育厅
  2024年4月25日






来源| 河源教育发布、广东省教育厅

编辑| 谢芳卉

校对| 邹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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